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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1、安徽省纳税人延长至2019年底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安徽省纳税人2016年底到期延长至2019年底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二是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三是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2、重点群体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答:重点群体主要包括:
一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二是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三是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安徽省限额标准为9600元。
4、重点群体创业享受税收扣减政策如何办理备案?
答: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可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优惠备案,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
5、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安徽省限额标准为5200元。
6、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政策适用条件有哪些?
答: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7、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享受税收扣减政策如何办理备案?
答: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可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优惠备案,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8、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安徽省限额标准为9600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9、退役士兵创业享受税收扣减政策如何办理备案?
答: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优惠备案,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10、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安徽省限额标准为6000元。
11、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扣减政策适用条件有哪些?
答:一是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是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2、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扣减政策如何办理备案?
答: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